專業服務
心路提供包括【信託服務】、【性教育宣導】等專業服務,並提供大專學生【實習招募】的機會。
~前言~
在服務身心障礙者的工作中,我們常常見到一些身心障礙者的父母在身後將財產留給了其他親人,希望親人能繼續照顧身障子女,但後來卻常因種種因素而發生財產管理不當、身障者未能受到良好照顧的情況。其實,這樣的狀況是有方法可以避免的。透過「信託」,父母可以先將財產預做用途規劃,透過「信託受託人」的專業管理,以及「信託監察人」的監督,讓子女在父母不在時,也能擁有經濟的保障與良好的生活品質。
★ 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的制度,簡單的說,當財產擁有人(即委託人)想以一筆財產照顧特定的人(即受益人),就可以尋找信託業者或任何委託人信賴的人來擔任受託人,雙方簽訂信託契約,約定信託的目的、財產的管理與處分方式、受益人、財產交付方式等,同時將信託財產移轉給受託人,受託人就必須依照契約約定,為受益人管理或運用這筆信託財產,直到信託關係結束。
以照顧身心障礙子女來說,父母可以在生前就將一筆錢交付信託,約定受託人在父母往生後,運用信託財產給付身障子女的照顧、生活、醫療等費用。
★ 為身心障礙者信託的優點
1.信託可以依照委託人的要求量身規劃,約定做為子女未來生活、醫療等費用,確保財產會依委託人的意願運用,事先周全的規劃,將更能保障身障子女的生活與權益。
2.信託財產可以依照委託人意願分配給指定的受益人,避免造成家庭糾紛,和擔心其他人爭奪該財產或損害受益人的利益。
3.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和安全性,會獨立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之外,當受託人死亡或破產時,信託財產不會成為受託人遺產或者債權人的求償標的。
4.財產由專業的信託業者管理,可以幫助無法自行管理財產的子女處理及運用,也避免遭受他人侵占剝奪或詐騙等。
5.信託也具有節稅的優點,提早妥善規劃,有助於降低未來可能產生的遺產稅、土地增值稅等。
★ 信託的設立方式
一、以契約方式訂立信託 (生前契約信託):指委託人以契約行為委託受託人,為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使用、處分信託財產。
二、以遺囑方式設立信託(遺囑信託):指委託人以遺囑方式委託受託人,俟委託人死亡時始生效力。
★辦理身心障礙者信託的流程與注意事項
流程 | 注意事項 |
思考信託目的 | 開始思考規劃信託時,要先考量障礙者目前及未來生活安排及照顧的選擇、所需的花費,評估想交付信託的財產種類及金額。 |
決定成立信託的方式 | 要以契約或遺囑的方式來成立信託?由誰擔任委託人?也要注意贈與稅或遺產稅的問題、遺產特留分的問題等。 |
尋找合適的受託人 | 選擇受託人需考量受託人財產管理的專業性、相關會計與財務報告揭露的透明度、是否能永續經營以維繫信託關係,還有管理方式、簽約費用、管理費用等等,均為選擇受託人重要的考量因素。 |
尋找合適的信託監察人 | 建議以身心障礙者為受益人的信託契約中,需安排信託監察人。可以監督受託人是否依照契約履行,也可以在契約中明訂契約變更或終止需經信託監察人同意,達到契約的安全性。 |
辦理監護/輔助宣告 | 信託法雖未規定身障者信託之受益人應設監護/輔助人,但為穩定信託之安全性,以及未來生活照護的需求,建議仍可先為身障受益人聲請監護/輔助宣告。此項聲請需至地方法院辦理。 |
信託契約內容規劃 | 確認財產管理運用的方式,例如要用定期存款、投資基金或其他標的等方式;財產利益分配方式,例如要定期將多少金額匯到受益人帳戶或是直接匯付給養護中心支付服務費用,並且可以設定特殊給付項目,例如醫療資金或是教育基金….(量身打造) |
簽訂契約 | 委託人、受託人、信託監察人、監護/輔助人需共同簽署,各執一份。家長簽訂信託契約後,仍應儘速立遺囑,指定未來適合的監護人,交代信託契約放置處,並應設有遺囑執行人。 |
交付信託財產 | 受託人應於接受信託時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外,每年至少定期一次編製收支表,送交委託人、受益人及監察人。每次依信託指示處理各項事宜後亦應通知,並按期編製信託財產報告。信託期間,亦可求閱覽、抄錄或影印。 |
信託生效 | 信託契約自首筆信託財產存入信託專戶時即開始生效。 |
★ 如何選擇受託人
受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以自然人為受託人時,可能會因為生老病死或其他原因影響信託契約的執行,在「信託業法」通過實施後,以信託業者擔任受託人會是較好的選擇。有關合法的信託業者名單可以上「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網站查詢。
信託業者擔任受託人,一般而言會收取簽約費、修約費、管理費等酬金,其收費標準每一家信託業者會有不同,也會與信託財產多寡、運用的複雜度等因素而有不同。
-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高齡者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相關資訊」http://www.trust.org.tw/tw/old-disability
★ 如何選擇信託監察人
委託人可以在契約或遺囑中指定信託監察人。信託監察人的主要功能是監督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的狀況,確保受託人能依信託契約之約定,保障受益人的權益。信託監察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且可以是一人或數人,但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及破產人,不得為信託監察人
心路「信託監察人小組」為家長提供信託諮詢及擔任信託監察人, 歡迎來電洽詢:02-25929778分機106(台北);07-3219911分機235(高雄) |
★ 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相關資源
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專區」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936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高齡者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專區」http://www.trust.org.tw/tw/old-disability/trust/1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高齡者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手冊」(下載)
心路基金會「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簡介」(PDF檔案下載)
心路基金會「信託監察人委任契約」範例 (PDF檔案下載)(本範例僅供參考,契約內容可視委託人及受益人個別需求予以調整)
家長最擔心孩子交朋友被騙、被欺負;孩子有性需求,該怎麼辦?孩子去摸陌生人,結果被當成性騷擾;孩子在公共場所摸生殖器官是怎麼回事?這許多令家長頭痛擔心的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心路基金會有感於智能障礙者在性別議題上的需求,自民國95年開始計畫性地培育專業助人工作者投入此項服務,並於民國98年成立GRD(Gender Research Development Team )性別研究發展團隊,致力於智能障礙者、家長以及專業人員提供性教育諮詢及相關服務,亦逐步將理論及實務經驗整理,陸續出版「兩性行不行-給陪伴智能障礙青年的你」、「男生女生向前行之團體手冊」及「準備好談性了嗎?智能障礙者性議題的挑戰與因應」等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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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業人員性教育培訓
-- 培養專業人員以智能障礙者為主體、視其為成人的觀點,看待智能障礙者性議題。
-- 加強一線專業人員面對成年智能障礙者性議題之態度、知識與技能。
● 性騷擾/性侵害防治講座
● 個別化性教育會談內容
● 團體課程設計與帶領技巧
● 個案研討
二、親職性教育服務
-- 提升家長在面對障礙子女性議題的接納度,作為親子間討論性議題的重要基礎。
-- 增強家長談論性/別相關內容之技能,成為障礙子女獲得正確性教育的合宜管道之一
● 家長個別化會談
● 親職性教育成長團體
● 親職性教育讀書會
● 親職性教育講座
三、智能障礙者性教育服務
-- 依據PLISSIT模式及Walker Hirsh「智障者性教育之六個構成要素」進行評估,提供符合現況需要之適量的性/別知識,解決或減緩目前因性/別議題而帶來之生活壓力,甚至可提升其生活品質
● 個別化諮詢與會談服務
● 性教育成長團體
● 性教育宣導講座
● 職場性騷擾防治宣導
電話:02-2239-5319轉310 。 E-MAIL:ruyuf001@ms.syinlu.org.tw
一、招收實習生之目的:
提供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了解身心障礙服務的內涵、參與服務、學習專業知能、了解相關政策與福利議題等,以印證理論與實務,並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二、目標
(一) 促進相關系所學生了解身心障礙服務,以及認識本會之服務理念與內涵。
(二) 藉由課程安排與實習生督導指導,增進學生專業知能、培養專業自我。
(三) 提供機會讓實習生實際參與服務,了解社會工作專業於身心障礙服務領域之實踐。
三、對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大學部、研究所學生。
四、實習內容:
(一)招收實習之單位與名額
招收單位 |
實習內容 |
名額 |
業務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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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7-8月 暑假實習 |
112年9月- 113年1月 期中實習 |
113年2月-6月 期中實習 |
113年7-8月 暑假實習 |
113年9月- 114年1月 期中實習 |
114年2月-6月 期中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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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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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發展中心 |
【成人全日型服務】 個案服務、家庭支持服務、團體工作、志工人力管理、社會教育宣導、專案執行、其他。 |
2位 |
1位 |
1位 |
2位 |
1位 |
1位 |
黃如玉主任 02-22395319分機310
黃如玉主任 02-22395319分機310 |
萬芳發展中心 |
【早期療育服務】 個案服務、家庭支持服務、社工行政工作、志工人力管理、社會教育宣導、教學組支援、專案執行等 |
0位 |
0位 |
1位 (成人組) |
2位 |
2位 |
2位 (早療成人組各1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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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早期療育外展服務中心 |
【早期療育服務】個案服務、家庭支持服務、到宅療育、兒童發展篩檢、方案活動規劃與執行、社區資源盤點與開發、社工行政工作等。 |
0位 |
2位 |
0位 |
0位 |
1位 |
2位 | ||
大安文山區早期療育社區資源中心 |
【早期療育服務】 社區個案管理 提供早療專業諮詢服務、家庭支持服務、到宅示範、團隊評估、辦理親職活動等。 |
0位 |
0位 |
0位 |
2位 |
0位 |
0位 | ||
大安文山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成人) |
【成人社區個案管理服務】 15-64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跨障礙類別服務:建立社區資源網絡、提供社區樂活補給站、居家照顧服務之評估、社區宣導活動、家庭支持服務等。 |
1位 |
0位 |
0位 |
1位 |
0位 |
0位 | ||
台北社區生活 支持中心 |
【成人日間服務、家庭支持服務、社會宣導、終身學習、青年培力、自我倡導服務、志願服務…等】 |
4位 |
4位 |
2位 |
2位 |
2位 |
2位 | ||
新北市愛重服務中心 |
【成人生活重建服務】個案服務、轉銜服務、家庭支持服務、團體工作、志工人力管理、社會教育宣導、專案執行等。 |
1位 |
0位 |
0位 |
1位 |
0位 |
0位 | ||
澎湖 樂朋家園 |
【成人全日型服務】 個案服務、家庭支持服務、團體工作、志工人力管理、社會教育宣導、專案執行、其他。 |
2位 |
0位 |
0位 |
2位 |
0位 |
0位 |
林嘉琳組長 06-9215957分機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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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發展中心/桃園分會 |
【早期療育服務】 個案服務、家庭支持服務、社工行政工作、志工人力管理、社會教育宣導、兒童發展篩檢、教學組支援、專案執行等。 |
1位 |
0位 |
0位 |
1位 |
0位 |
0位 |
茅淳媛組長 03-493-6040 |
|
新竹兒童發展中心/新竹分會 |
【早期療育服務】 個案服務、家庭支持服務、社工行政工作、志工人力管理、社會教育宣導、教學組支援、專案執行等。 |
4位 |
0位 |
0位 |
4位 |
0位 |
0位 |
傅明眸組長 03-562-6210 |
|
心路南區各中心 |
【成人日間服務、家庭支持服務、社區外展服務、社會宣導、終身學習、青年社團運作、自我倡導服務、性別議題服務、志願服務…等】 |
3-5位 |
0位 |
0位 |
3-5位 |
0位 |
0位 |
王怡璇專員 07-3219911分機238 |
(二)實習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流程:詳閱實習公告➡聯絡業務窗口➡發文申請➡實習機構面談 ➡確定
2.申請截止日期:
●112年7-8月暑期實習:至112/3/31截止
●112年9月-113年1月期中實習:至112/5/31底截止
●113年2-6月期中實習:至112/10/29截止
●113年7~8月暑期實習:至113/3/31截止
●113年9月~114年1月期中實習:113年5/31截止
●114年2~6月期中實習:113年10/31截止
2.至本會各單位進行社工實習,均收1000元/人實習指導費。
3.時數:暑期實習計八週,時數共320小時,期中實習每週不得少於8小時,總時數不得少於128小時;或依各校不同時期之實習規定時數辦理。
4.實習內容依中心規劃實習業務不同而異;金龍發展中心、樂朋家園、台北社區生活支持中心及心路南區等單位之部分實習時間會於晚間及假日。
5.申請方式
(1)請學生備妥履歷自傳、照片、成績單、實習計畫等相關資料,由學校以公文統一向本會提出申請。
(2)學校相關資料提供,如:實習合約書、面談結果回覆單、成績評量空白表單、實習證明空白表單等。合約原則上由學校制定;如無,則依本會版本。
(3)履歷自傳內容:應包括基本資料、家庭背景、求學過程、社團或志願服務經驗。實習計畫書應包括實習動機、對自我期待與機構的期待、實習時間與地點、實習計畫等。
(4)申請流程:詳閱實習公告→先與本會業務窗口聯繫,確認名額→寄發申請公文、履歷自傳與實習計畫→實習單位面談→確認實習→簽訂實習合約
(三)欲申請或了解本會實習狀況者,請與各區實習業務人員聯繫。
五、申請者需具備有:
(一) 在校修習課程
1.基礎學科:社會工作概論、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或發展心理學)、研究方法與統計。
2.修過身心障礙相關課程者優先。
(二) 具備文件
1.具體、清楚的實習計劃書。
2.履歷及自傳(有社團/志工/其他實習經驗者,請說明)。
3.成績單。
(三) 申請者均須經過中心督導面談,由中心督導面談後通知。
(四)有住宿需求之實習生請自行安排住宿問題。
(五)本年度實習指導費用收取之單位,本會會於收到學生申請資料時主動告知。
(六)語言能力以國語流利即可,能聽說台語者更佳。
六、實習生之義務
(一)依照與機構約定之上班時間與規定,按時前來實習。
(二)按時繳交實習相關報告。
(三)遵守本會之業務運作相關規定。
(四)協助本會會務工作。
(五)對業務中涉及個案資料等機敏事項有保密義務。
(六)提供服務前,如因防疫需要而須提供篩檢證明始得進入機構,相關篩檢費用應由實習生負擔。
(七)尊重他人與自己身體自主權,避免不受歡迎之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七、實習成績之評定
(一)作業要求:
1.共同要求:週誌、實習心得總報告(確定內容由中心督導自行設定)。
2.其他中心督導要求之作業規定或其他作業,例如部分中心期待實習生寫日誌、專題報告、觀察紀錄、讀書心得等。
3.暑期實習需參與成果發表。
(二)其他考評
1.實習出席情況
2.實習態度與實習單位人際互動評量。
3.另配合學校要求之評量。
八、實習業務聯絡人
(一) 北區(台北市、新北市)
心路基金會 台北市社區生活支持中心 黃如玉主任
電話:(02)2239-5319 分機 310 傳真:(02)2230-5309 E-mail:ruyuf001@ms.syinlu.org.tw
公文郵寄地址:116 臺北市文山區萬和街八號(實習地點在各中心)
(二) 桃園(桃園縣)
私立桃園發展中心/桃園分會 茅淳媛組長
電話::03-493-6040 傳真:(03)493-8559 E-mail:taoyuan@ms.syinlu.org.tw
地址:324 桃園市平鎮市環南路二段192巷1號
(三) 新竹(新竹市)
新竹兒童發展中心/新竹分會 傅明眸組長
電話:(03)562-6210 傳真:(03)562-8675 E-mail: 2013015@ms.syinlu.org.tw
地址:300 新竹市東區東南街142巷28號1樓
(實習地點在新竹分會及新竹兒童發展早療中心-新竹市龍山西路99號3樓)
(四) 澎湖縣
樂朋家園 林嘉琳組長
電話:(06)921-5957 傳真:(06)921-6162 E-mail: 2016035@ms.syinlu.org.tw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03-16號
(五)南區(高雄市)
心路高雄分會 王怡璇專員
電話:(07)321-9911 傳真:(07)321-7514 E-mail: agogoe077@ms.syinlu.org.tw
地址:807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72號11樓(實習地點在南區各中心)
心路南區各中心:含心路高雄社區生活支持中心、左營啟能中心、新興啟能照護中心、就業中心、一家工場、心路工坊等實習地點。
九、對於本會業務欲進一步了解者,請參考本會網址:www.syinlu.org.tw